為認真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首席大法官周強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將智慧法院建設作為2017年的五大重點工作之一的報告精神,通過業內交流“好案例”、“金點子”,推動人民法院智能化運行與管理水平的提升,舉辦本次征文活動。依托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的發展,全國各地在推進智慧法院的建設進程中進行了許多方法路徑的大膽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建設成果。
本活動以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作為主辦單位,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深圳市藍海現代法律服務發展中心作為承辦單位,將聯合行業專家、研究人員等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并由人民法院報等單位提供媒體支持。
活動具體要求如下:
征文選題
請圍繞智慧法院建設方法的主題,自擬題目撰寫案例報告或論文。
投稿主體
1.各地各級法院;
2.具備提供法院智慧化建設服務的企業。
(可接受聯合體申報)
體裁要求
1.案例報告:將已實施的智慧法院項目經驗制作成案例報告(要求項目必須上線運行,有數據支撐和用戶評價),提倡使用一手數據,并闡述數據調研方法、調研依據、樣本數量、有效問卷的數量并保證數據的準確性。
2.論文:可以論述智慧法院的建設方法和路徑,也可以介紹法院智慧化建設的創新與成效等。文稿應當注重理論聯系實際,客觀分析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總結已有的建設路徑和未來的就智慧法院建設的具體方法、現行項目建設完成后的效益評估等方面問題展開敘述。
征文字數
不超過12000字。
語言與技術規范
1.標題由撰稿人圍繞主題自行擬定,可加副標題。
2.報告標題下不設節,文稿一般按“一、”、“(一)”、“1.”、“(1)”的序號設置層次,其中“1.”以下(不包括“1.”)層次標題不單占行;文稿層次較少時,略去(一)的層級;段內分項的,用①、②、③、④……表示。具體為:
“一、××××
(一)××××
1.××××
(1)××××
(2)××××
①×××××××××; ②×××××××××。”
3.圖和表應分別連續編號,如“圖1”、“表1”,圖題排在圖稿下方,表題排在表格上方,圖表應與行文敘述照應,即在行文中要先出現抬注(見圖1、表1)字樣后,才能接著出現圖表,不得使用“見下圖”、“見下表”等表述。
4.注釋采用每頁連續腳注(用①而不用1),引文規范應為:
(1)著作類:[國籍]著者:《書名》,譯者,出版者,出版時間,頁碼。
(2)雜志類:作者:《論文名》,《期刊名》××××年第×期。
(3)報紙類:作者:《文章名》,××××年×月×日《報紙名》。
(4)英文注釋中雜志名與書名用斜體,文章名用引號。
5.注釋以少為宜,主要限于個別權威著作、學術來源、數據來源,盡可能避免說明性注釋和花邊式注釋;注釋應以引用報刊、書籍為主,盡可能避免引用網絡鏈接。
6.數字10以上的一律用阿拉伯數字,但中國古代典籍、年號中的數字,保留漢字習慣;10以下的一般用漢字;法條的條款項一律用阿拉伯數字。數字之間連接一律用波浪線;超過3位數的數字間一律不加逗號分隔,如10000;20世紀以前年代用20世紀90年代、20世紀80年代來表示,必須做到全文統一。
7.確保文中引用的法規名稱及頒布部門、時間、文號的準確性,凡標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規文件,一律省略“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得使用法規簡稱,如不能將《刑事訴訟法》省略為“刑訴法”。
8.文中使用的國務院機構名稱一律使用規范的簡稱,參見國務院辦公廳秘書局核定的《國務院機構簡稱》(附后)。
9.文稿應盡量避免口語化、報刊語言,如“解放前、后”、“建國后”、“文革”,應準確地表述為“1949年以前、以后”、“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文化大革命”;要注意少用第一人稱,如我國、我黨應表述為“中國”、“中國共產黨”;簡化語盡量少用,若用,應在第一次出現時加注說明。
10.外文簡寫等應當加注括號或者腳注,注明全稱及中文含義。如“WTO(World Trade Organization,世界貿易組織)”。
提交方法
將論文或案例報告發送電子郵件至:info@bcisz.org,郵件標題:智慧法院征文投稿-申報對象—論文標題/案例名稱(舉例:智慧法院征文投稿-XXX高級人民法院-“E法官”機器人建設項目經驗談)。
征稿時間
即日起截至2017年12月10日。
評獎方式
特等獎1名(獎金8000元);
一等獎2名(獎金5000元);
二等獎6名(獎金2000元);
三等獎10名(獎金1000元);
優秀獎若干名(獎金500元)。
獲獎論文同時頒發獎勵證書并結集出版,頒獎儀式計劃2018年1月在深圳舉行(以組織單位最終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