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萬華
2017年3月15日,《民法總則》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獲得高票通過。據(jù)統(tǒng)計,在我國立法史上得票最高的是《反分裂國家法》,得票第二高的即《民法總則》。此次 《民法總則》能獲得如此高票通過,對于參與起草的每一位同志來講,都是一個極大的榮譽。中央決定編纂民法典后就成立了編纂小組,由全國人大法工委牽頭,負責組織協(xié)調(diào)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務院法制辦、中國社會科學院和中國法學會這五家單位,共同完成民法典編纂任務。從《民法總則》的立法意義、體例選擇、結構設計到具體條款起草,這五家單位自始至終都參與其中。
王 碩 張 騏
內(nèi)容摘要 指導性案例作為工具性文本,其格式鮮受關注。本文統(tǒng)計了已公布的指導性案例文本格式后發(fā)現(xiàn),在基本案情部分有“三方陳述”和“法院獨白”兩種寫作模式;在裁判理由部分有“根據(jù)要點”、“根據(jù)主張”和“根據(jù)焦點”三種寫作模式。單獨來看,上述寫作模式的選擇有規(guī)可循,但從兩部分配合來看,則仍存在需完善之處。本文認為,指導性案例應當關注文本格式,完善標簽系,做到前后呼應,以提高指導性案例的使用效率。
關鍵詞 指導性案例 固定格式 基本案情 裁判理由 量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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